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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补3600元!广东2024三支一扶正在报名,可定向考公,插本/考研有加分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4-24 | 20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今,不少大学生在毕业后,相较于直接就业,更倾向于选择升本、考研、考公等出路,然而在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下,这样的就业方式也往往面临着“僧多粥少”的问题。


有一类就业政策,因能在专升本、考研、考公等方面提供优惠,而备受大学生关注,那就是“三支一扶”。4月18日,《广东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正式公布(附后),报名已从昨天(22日)9:00开始,一直持续到26日(周五)17:00。

本文,我要考大学 公众号为大家详解“三支一扶”这一政策,包括优惠政策、报名方式等(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一起来看👇



一、什么是“三支一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2006年,全国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名。


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2年服务期认定工龄。服务期内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和组织岗前培训。


“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派遣到乡镇一级基层单位。根据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等不同项目性质,服务单位包括街道办、镇政府、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机构、乡镇水利站、农技站、人社单位等。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招募要求。



二、广东“三支一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原文附后)和省“三支一扶”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常见问题解答(原文附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享有的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

多服务一年免还助学贷款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2

公务员定向考录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


全省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


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

专升本、考研可加分


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读研、服务两不误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6

直接聘用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7

其他


◆ 关于服务期间岗位调整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服务地区和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的,经本人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调整。


需在市内调整的,经本人申请,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可在本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区和单位有调整的,市“三支一扶”办应及时将调整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 关于服务期限工龄认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 关于同享应届毕业生政策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 关于就业服务


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上述《实施意见》及常见问题解答原文如下: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6〕28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坚持业绩、水平、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五年内可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年限。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九、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其个人需要,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三支一扶”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和成长,一贯提倡和支持青年学子到基层实践中锻炼提高。2006年,原人事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原卫生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截至目前,全国共选拔招募近50万名高校毕业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一方面充实了基层人才队伍,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拓宽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促进了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实践证明,“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一种好形式。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三支一扶”?

目前,“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主要有:一是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二是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三是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四是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怎么样选拔招募“三支一扶”人员?

目前,采取笔试的方式招募“三支一扶”人员。

四、在服务期的“三支一扶”人员党团关系如何管理?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五、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岗位可以调整吗?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服务地区和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的,经本人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调整。需在市内调整的,经本人申请,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可在本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区和单位有调整的,市“三支一扶”办应及时将调整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六、服务期间可参加考试吗?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一项基层志愿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可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但要向服务单位书面报告。在服务期间参加上述考试的,不享受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参加我省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可以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由于上述求学或就业考试被录取而需要脱产学习或就业的,自然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用人单位应及时逐级将终止服务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有哪些补贴?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36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部分地市根据实际情况还给予一定地方补贴。

八、“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哪些休假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

九、“三支一扶”人员可以享受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十、“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享有哪些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

全省每年会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

十一、“三支一扶”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有哪些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二、“三支一扶”人员参加专升本和研究生考试享有哪些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三、“三支一扶”人员在事业单位入编方面享有哪些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十四、“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是否认定工龄?

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十五、“三支一扶”人员还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说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广东“三支一扶”岗位待遇


1

岗位补贴


据广东人社局2019年3月发布的《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广东省自2019年起,提高了“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现行标准具体如下:

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


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

社保补贴标准:

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3600元缴费基数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将省、市统筹缴纳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汇总后,按月足额集中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统一明确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标准的,按统一缴费基数缴纳;服务所在地缴费基数高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标准的,由所在地政府和个人分别承担补足单位及个人缴费差额部分。

其他补贴标准:

“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拥有1000元交通补贴,服务期间每人拥有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还享有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上述关于补贴标准的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2019年起,扩大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先后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补齐我省广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人才短板,从2019年起,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扩大至2000人。
  
二、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
    
(一)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起,我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以及用人单位之前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高于此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二)提高 “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起,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3600元缴费基数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将省、市统筹缴纳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汇总后,按月足额集中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鉴于我省各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不统一,为便于操作,统一明确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标准的,按统一缴费基数缴纳;服务所在地缴费基数高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标准的,由所在地政府和个人分别承担补足单位及个人缴费差额部分。
    
(三)其他补贴标准维持不变。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维持不变,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等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其权益。
  
(二)“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的,从省“三支一扶”办批准或确认终止服务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和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三)历年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造成结余的专项经费,可用于“三支一扶”人员慰问、培训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
  
(四)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统筹市、县(市、区)承担的最低1500元补贴须于2019年4月30日前落实到位,并做好2019年1月至3月的补发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半年内“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发放、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如国家调整相关补贴标准,我省适时调整。
  
联系人: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张国强  电话:020-8313495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陈允     电话:020-8317083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0日


2

服务期间可参加考试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可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但要向服务单位书面报告。

在服务期间参加上述考试的,不享受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参加广东省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可以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由于上述求学或就业考试被录取而需要脱产学习或就业的,自然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用人单位应及时逐级将终止服务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说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四、2024年报名重要事项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

2

报名网址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szyf/index.do

图片


3

招募对象


①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②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④广东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招募对象的年龄不能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此外,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4

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②报限制本地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5

招募岗位


根据招募岗位信息表,全部3000个岗位中,81个仅限大专学历报考;760个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报;808个仅限本科学历报考;1344个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报;7个仅限研究生学历报考。

也就是说,大专学历能报的有841个,本科学历能报的有2912个,研究生学历能报的有2111个。

这3000个岗位中,来自茂名市的岗位数量最多,有270个;其次是河源市,有250个;湛江市以240个紧随其后。没有深圳、珠海的岗位,广州、佛山也都仅有8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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